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过程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2022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流程及要求强调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原则上以现场答辩的方式开展,因疫情防控需要可以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申请“线上线下”答辩的研究生,由本人提交情况说明,经导师签字后培养单位审核备案,涉密研究生学位论文必须进行线下答辩。校内的答辩委员和在校研究生必须到答辩现场,校外答辩委员和校外研究生应履行入校审批相关手续,确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到现场者可采取视频连线方式参与现场答辩各环节,“线上线下”论文答辩需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
(二)学位论文答辩须于5月31日前完成,同一答辩组安排在同一天答辩人数不应超过6人。
(三)严格规范学位论文答辩原始记录整理,确保各项资料完整真实。学位论文格式须符合武汉大学论文撰写规范,避免错字、格式不规范、图标不清晰等问题;论文修改报告及修改清单应包括盲审、答辩各环节,逐条对应修改,注明修改内容及页码。
二、答辩委员会要求
(一)各系负责人组织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会由5人组成(至少有1位校外专家),其中1人须为学院学评会委员;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是博导教授。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参加论文答辩,但不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二)学院指定在职、非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委员会由2位学评会委员、3位校外专家组成。申请人的指导教师参加论文答辩,但不作为答辩委员会委员。
(三)各系须于答辩前一周提交答辩安排至研究生教学秘书处,学院分系统一进行公示,以便研究生旁听和社会监督。
三、过程要求
(一)答辩准备
申请人须向答辩秘书提交以下资料:
1.学位申请表1本(含以下内容)
(1)学位基本情况表;
(2)学院资格论文审查表(全日制学硕);
(3)论文评阅书各复印5/7份;
(4)答辩委员会表决票5—7张(需填写申请人信息栏并盖公章)
2.开题报告一份(纸质版如遗失,电子版可在学校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3.研究生成绩单一份(研究生办公室打印);
4.学位论文全文电子版1份和纸本论文5/7本(答辩前一周提供)。
具体提交时间及文件格式等遵照答辩秘书要求提供。
(二)答辩程序
1.答辩秘书提前10分钟做好人员召集及相关准备工作,确保按时进行。
2.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主持答辩工作。
3.学位申请人报告论文内容。报告环节不少于25分钟,报告须对评审专家意见及修改情况逐一进行汇报说明。
4.委员提问,申请人答辩。答辩环节不少于15分钟,答辩委员对申请人的理论基础、专门知识、实践和研究能力、成果水平和学位论文质量等进行全面考查和把关。对答辩委员会成员及到会者的提问,申请人应即问即答,不得另行准备。
5.休会,研究生和列席会议人员退席。
6.指导教师简要介绍申请人的论文研究及学习、科研情况。
7.答辩委员会对论文及论文答辩进行评议。评议过程须全面、客观、公正,决议采取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为通过。决议内容包含:
(1)对学位论文选题、论文及成果创新性及实用性、规范性、不足之处等的综合评述;
(2)对申请人答辩的评价;
(3)论文是否通过;
(4)论文的成绩;
(5)授予何种学位的建议;
(6)其它意见。
8.讨论通过答辩委员会决议,主席和委员在决议上签名;
9.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表决结果和答辩委员会决议;
10.会议结束。
(三)答辩结果
申请人根据答辩结果进行后续环节:
1.答辩通过。答辩通过后,请及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答辩结果,并认真完成论文及修改报告,答辩修改报告须经导师、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字方可提交(可电子签)。
2.学评会会议资料提交。6月1日前,申请人根据附件要求提交学位档案资料至研究生教学办公室322A办公室。
3.答辩不通过。申请人答辩不合格的,延期修改论文,重新组织查重、送审及答辩。
四、其他
(一)学院学评会委员名单
刘泉声、杨旭、胡衡、方正、吴志军、卢亦焱、刘泽、杨贞军、张作启、周小平、屈文忠、徐礼华、高睿、黄理志、曾亚武
(二)答辩费
申请人完成答辩后,请答辩秘书将答辩专家信息汇总在附件《论文答辩专家信息表》,电子版交教学秘书郐丹,答辩费预计在6月底7月中上旬完成发放。
(三)质量把关
为了确保研究生答辩后确实修改了论文,研究生必须提交修改报告。2022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对研究生申请学位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包括纸质档案和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各项内容,并根据审核结果做出是否授予学位的决定。请各位申请人重视学位申请的痕迹管理,保证各项内容的完整性与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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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