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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提交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2-17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转】关于提交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年度进展报告的通知

科发院通知链接如下:http://kfy.whu.edu.cn/info/1116/7847.htm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NSFC)的统一安排,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报告提交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年度检查

1、检查工作目的:了解项目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协调解决问题保证项目按计划执行。

2、检查工作方式与要求:需要填写2018年度NSFC进展报告的项目清单请见附件1。项目检查由各二级单位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负责,成立检查工作小组,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检查办法(如集中汇报、原始实验记录检查、进展材料检查等),完成本单位的项目检查,并填写所在单位的“2018年度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情况检查一览表”(见附件2)。

二、提交进展报告

1.2018年度项目年度进展报告只采用在线填写的方式。本次年度进展报告不交纸质报告。因进展报告不提交纸质,依托单位提交后即视为正式报送,请项目负责人慎重提交。

2. 项目负责人须及时填写年度进展报告。年度进展报告不提交者,将影响项目的正常结题和新项目的申请。

3. 项目负责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完成进展报告在线填写,并在ISIS系统中提交到单位。

4. 请各项目负责人提交“2018年度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进展情况检查一览表”1份(附件2,电子版)。

四、填写进展报告注意事项

1. 请项目负责人在填写报告前认真阅读基金委关于“负责人-填报项目进展报告”的在线说明文件(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res/html/train.html)及填报页面的其他说明,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逐条撰写,全面真实的反映资助项目的工作情况,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2.   若有经费管理办法规定范围内的预算科目间调整,必须在进展报告中予以说明。研究内容和项目组成员原则上不得调整,如确实需要调整的,项目负责人须事先向基金委提出申请并备案,详细说明需调整的内容,并说明理由、必要性及对项目实施的影响。调整内容经基金委批准后方能实施。

科发院项目处联系电话:68772100



附件1:2018年NSFC进展报告清单

附件2:2018年度武汉大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检查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