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研究生:
近年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高度重视学位论文质量的监管,学校在年初提高学位论文质量全校工作会议上,明确要求各单位务必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力争实现抽检“问题论文”为零。我院2018年在教育部论文抽检中已出现1篇博士论文不合格现象(全校共6篇),学校对此进行了严肃问责,并要求整改,因此必须引起各位导师和同学们的高度重视。
在疫情防控不松懈的情况下,为保证论文质量不放松,3月11日,学院官网发布了最新的学位论文答辩通知,明确了工作流程和总体要求。为确保学校整改要求落细落实,在关键环节,把好质量关,现对学位论文学生定稿、查重、盲审、答辩各关口具体要求强调如下:
硕士学位论文
事项 |
要求 |
完成时间 |
评审稿 |
导师严格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论文撰写,把好质量关。 1. 格式须符合《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印制规定》http://swrh.whu.edu.cn/rcpy/yjs/2/2017-03-02/3758.html, 2. 内容须符合《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http://www.gs.whu.edu.cn/info/1026/1095.htm。 |
4月14日前 |
查重 |
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论文查重。 1.4月14前,学生将论文评审稿电子版(命名“土建学院-学号-姓名”)(PDF或Word均可)发送指定QQ,全日制QQ:1043181768,非全日制QQ:547124909。全日制硕士以班级为单位统一提交。 2. 查重论文须与评审定稿保持一致,每篇论文仅检测一次。 3. 重复率检测结果不得超过30%,检验不合格,至少推迟半年答辩。 |
4月15日 |
盲审 |
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论文送审,导师及学生负责评阅意见的修改落实。 1.4月16日前,学生提交与查重论文同版本的盲评论文PDF版(文件名:学号-姓名-专业)发送指定QQ,全日制QQ:1043181768,非全日制QQ:547124909。学术型及非全日制硕士100%盲审,专业型硕士提前一周按30%抽取盲审。 2.论文要求:封面不含导师和学生姓名、学号,不含致谢,发表论文只注明为第XX作者,不能出现作者及其他相关信息。 3.论文评阅意见有1个不同意答辩者,至少延期半年后方可重新申请答辩。 4.论文评阅通过,导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论文评阅相关信息。 5.学生按照评阅意见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并记录在《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学位申请表-P18)上。 |
5月14日前 |
答辩 |
各系建议答辩委员会组成,学院审核,答辩委员会对答辩结果负责,导师督促答辩论文意见修改。 1. 答辩委员会有5位委员和1位秘书组成,其中校外专家至少1位,学评会委员至少1位,委员必须是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专家。 2. 答辩前1周,公示答辩分组及安排。 3.学生在导师指导下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并记录在《硕士学位论文修改报告》(学位申请表-P18)。 5.答辩结果不合格,至少延期半年,并重新进行查重、盲审、答辩。 |
5月31日前 |
定稿 |
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对盲审、答辩修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终审,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院学评会进行学位申请评定。 |
6月5日前 |
博士学位论文
事项 |
要求 |
完成时间 |
审核稿 |
导师严格指导学生的毕业论文论文撰写,把好质量关。 1.格式须符合《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的规定》https://info.whu.edu.cn/info/2056/151891.htm, 2.导师通过审核稿后,方可参加预答辩。 |
3月28日前 |
预答辩 |
预答辩专家组由导师自行组织,通过腾讯会议平台线上进行。 1. 预答辩专家组应由3-5位具有博导资格的教师组成(其中至少有1位院学评会委员,不含导师),导师须列席。 2. 预答辩前3天提交预答辩安排表,学院进行公示。 3. 学生根据预答辩修改意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学位论文修改。 |
3月31日前 |
查重 |
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论文查重。 1.4月20前,学生将论文定稿电子版(命名“土建学院-学号-姓名”)(PDF或Word均可)发送指定QQ1043181768; 2.查重论文须与定稿论文保持一致,每篇论文检测一次。 3.重复率检测结果不得超过20%,检验不合格者推迟答辩。 |
4月15日 |
盲审 |
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论文送审,在导师指导下学生负责评阅意见的修改落实。 1.4月20日前,学生提交盲评论文PDF版(文件名:学号-姓名-专业)发送指定QQ:547124909,学院统一送交教育部平台参加网上评议。学位论文送审格式要求根据学院官网通知组织。 2.论文一经提交均不得撤回,盲审周期为一般为35天。 3.论文评阅意见有1个不合格,或2个及以上合格者,至少延期半年后,重新申请答辩。 4.论文评阅通过后,学生按照评阅意见在导师指导下修改论文。 |
5月25日 |
答辩 |
各系建议答辩委员会组成,学院审核,答辩委员会对答辩结果负责,导师督促答辩论文意见修改。 1. 要求2个导师以上的学生一起答辩,一个答辩小组每天答辩人数不超过4人。 2. 答辩委员会由5或7名答辩委员和1名秘书组成,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人,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是校外具有教授级专家,委员是教授、副教授(具备博导资格),或相当职称的行业专家,委员中至少有1位学评会委员。 3. 答辩按照《武汉大学博士生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http://www.gs.whu.edu.cn/info/1026/1101.htm执行,并注意检查论文作者对评阅专家意见的修改情况。 4.答辩结束后,学生按照答辩专家意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订。 6.答辩结果不合格者,至少延期半年,并重新进行查重、盲审、答辩。 |
5月31日前 |
定稿 |
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对预答辩、盲审、答辩修改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终审,审核通过后,方可提交院学评会进行学位申请评定。 |
6月5日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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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