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申请硕士学位有关规定》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流程。请2020年上半年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务必按照流程步骤严格执行。
一、申请条件
1、按培养方案修完全部课程,取得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学分,成绩合格。
2、完成学位论文。
3、研究生导师同意学生申请答辩。
4、全日制学术学位的学生,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满足我院申请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至少为中文核心或科技核心正刊)。文章作者的单位须署名为“武汉大学”,硕士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
二、申请答辩工作流程
拟于5月30日前完成答辩的同学,3月13日前,统计上半年申请学位论文答辩信息,申请人将姓名、学号、专业、导师、论文题目、总学分、学位学分、发表资格论文(全日制学硕)等相关信息,报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审核。
三、论文重复率检测
学位论文完成的研究生(含全日制、非全日制),4月14日前,将导师审阅通过的学位论文电子版(命名为“土建学院-学号-姓名”)发送至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全日制qq:1043181768,非全日制qq:547124909),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同时将资格论文(PDF版)发送到指定邮箱,进行论文查重检测,检测结果符合要求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每篇论文只能检测一次,重复率不超过30%,检测不合格须推迟答辩。
四、论文评阅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盲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由学院抽取30%进行盲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全盲评;请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于4月13日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抽取盲评名单,如未开学将采取电子抽签的方式进行。
学位论文盲评的同学,4月14日前须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检测合格后,4月16日前提交与查重论文同版本的盲评论文PDF版(文件名:学号-姓名-专业)发送至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全日制qq:1043181768,非全日制qq:547124909);要求:封面不含导师和学生姓名、学号,不含致谢;发表论文只注明为第XX作者,不能出现作者及其他相关信息,
论文评阅书返回后,请导师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录入论文评阅相关信息。
论文评阅意见有一个及以上不同意答辩者,延期半年后重新申请答辩。
五、论文答辩
1、5月15日前,申请人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毕业申请、学位申请及研究生成果管理;导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审核毕业申请、学位申请,填写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等信息;答辩后及时录入答辩结果。
2、两份论文评审结果均为同意答辩,方可进入答辩程序。学位论文答辩工作须于5月30日前完成,答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学生的论文答辩均由所在系统一组织。
3、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疫情结束前不得组织现场集中式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可采用线上会议视频等方式进行。研究生返校后不再组织线上答辩。线上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线上答辩要坚持学术标准与规范,保证真实、公开。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程序等均按照《武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等文件执行。
(2)学位申请人及导师通过学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答辩会组织方案,包括答辩人、论文题目、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时间、地点等,其中答辩地点应注明线上会议平台名称及群号、会议号等,并由培养单位审核批准,学位申请人应提前一周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至答辩委员会委员。
(3)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对使用的会议平台和录音录像方式、表决方式等进行预演、确认,同时要确认委员熟悉线上答辩、表决使用的平台及流程,确保答辩顺利进行。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是在相对独立的空间由自己本人完成答辩。答辩人陈述论文内容、回答问题后暂时离线,答辩委员会对答辩情况进行评价并投票表决。投票可采用电子邮件传送答辩表决票、线上匿名投票等方式。答辩委员会秘书将表决结果汇总后提交答辩委员会主席,并经答辩委员会讨论后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之后答辩人回到会场,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当场宣布答辩结果。
(4)答辩委员会秘书要留存答辩全过程录音录像,做好答辩各项记录,在学位申请表格内填写答辩记录与答辩委员会决议,后期补上相关人员签名后存档。如因网络技术等原因答辩中断,可重新安排时间进行答辩。答辩要保证质量,保持公正,特别强调研究生通过论文答辩后,要根据通讯评审专家、答辩委员会委员的意见与建议,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并提交论文修改报告(见附件3),修改报告和学位档案一起存档。
六、学位档案材料整理
5月15日前,申请人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完成毕业申请、学位申请及研究生成果管理,导师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审核毕业申请、学位申请,填写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结果。
网上材料和“武汉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上材料要完全一致,发表论文按参考文献的格式要求规范填写。
6月3日前,将以下所有材料递交到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1.武汉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一本(所有导师签字同意完成,内包含论文评阅书2份和表决票5张,注意所有签名的地方都必须签上姓名,整本按页码顺序用胶水粘贴好);
2.硕士学位论文(学硕2本、专硕1本)及电子版;
3.研究生开题报告登记表一份;
4.毕业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二份;
5.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一式二份;
6.提交校图书馆学位论文电子版(由学生本人去图书馆办理);
7.有科研成果的,需提供硕士攻硕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2份)(注明:答辩者将所发表文章的期刊封面、目录、文章 装订成册,按要求制作封面,提交学院。所有材料不允许订书针装订);
8.硕士学位论文电子版和纸本论文一本由学生本人直接交图书馆。
七、其他说明
1.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同学,按学校规定,不受上述时间节点影响,可适当顺延论文评审与答辩时间,学校将视情况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授予学位。待疫情结束,学位论文完成后,学院再组织论文查重、送审及答辩工作(前次查重不通过的同学,不得参加此次查重),具体时间节点由学校视情况增开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2.申请表中的硕士学位申请报告要包括按培养方案已完成全部课程,取得全部学分,成绩优良,参与了XX科研项目,并公开发表了XX篇文章,其中被检索XX篇,学位论文XX已完成,特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
3.表格签署的时间应符合流程程序。
4.所有的材料均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5.提交学院所有的材料不允许用订书机装订,只能胶装。
关于论文撰写及答辩的相关规定,请参看《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网址:http://www.gs.whu.edu.cn/info/1026/1095.htm)及《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印制规定》(网址:http://www.gs.whu.edu.cn/info/1026/1096.htm )。
请2020年上半年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务必按照流程步骤严格执行。
附件:1、武汉大学硕士学位申请表
2、武汉大学硕士专业学位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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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