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申请博士学位有关规定》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流程。请2020年上半年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按照流程步骤严格执行。
一、申请条件
1.已取得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学分,所修课程全部合格;
2.博士学位论文已完成。
3.研究生导师同意学生申请答辩。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满足入学年份对应的学校和学院关于申请博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
二、资格审查及答辩流程
1.答辩申请
拟于5月30日前完成答辩的同学,3月12日前,统计上半年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信息,请把相关信息(包含申请人姓名、学号、专业、导师、学位论文题目、总学分、学位课学分等)提交至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2.预答辩
3月25日前将资格论文(PDF版)发送至邮箱547124909@qq.com,文件名:学号-姓名-专业,资格论文审核通过且学位论文已完成的博士研究生,3月28日前完成博士预答辩工作。预答辩组成员须有学位委员会成员,预答辩由学院统一组织,集中答辩,预答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疫情期间预答辩采用网络方式进行,并留下网络预答辩截图,填写电子版“博士学位预答辩记录表”(附件4),其中预答辩地点应注明线上会议平台名称及群号、会议号等,后期补上相关人员签名后存档。预答辩通过后,须按专家意见修改论文。
3.学位论文查重
学位论文完成的博士研究生,4月20日前,将导师审阅通过、与查重论文同版本的学位论文电子版word文档,发送至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1043181768@QQ.com邮箱,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每篇论文只能检测1次,重复率不超过20%。若重复率超过规定范围,须推迟答辩。论文电子版命名方式为“土建学院-学号-姓名”,请务必按此方式命名,否则无法检测。
4.资格审查
预答辩、学位论文查重通过的博士研究生,4月20日前,将以下申请材料压缩后发送至邮箱547124909@qq.com,文件名:学号-姓名-专业;①电子版“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申请表”(附件5)第9页《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其中代表性成果限填2项,所填成果应该包括全部作者、论文题目、期刊名称、类别(如SCI、EI、SSCI、A&HCI等)、发表时间、卷期、页码等详细信息,②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审”申请表(附件6),③导师同意论文答辩邮件的截图;学院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审核答辩资格。疫情结束后补交签字的纸质材料,研究生院对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进行复审,复审不通过者,取消答辩资格。
5.论文评阅
资格审查通过的博士研究生,4月20日前,博士学位论文进行“网上评审”,上传到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评审。网上评议结果有1个不同意答辩或2个合格,须推迟半年答辩。
1)网上评议需提交的材料
(1)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审”申请表(电子版),资格审查时已提交,不需再提交。
(2)三个电子文件:①论文基本情况数据库(word或excel版);②论文原文(须与查重版论文一致,PDF格式,不超过20M,去掉学生和导师姓名、学号以及论文致谢部分);③论文摘要(PDF格式,应与论文原文的中文摘要一致)。
2)学位论文送审格式要求见《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格式要求》(附件7)。
3)论文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一般35日内可收到评阅结果。
6.答辩
1)申请人导师须于答辩前一周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经学院审核后予以公示。否则答辩无效
2)5月23—24日、5月30—31日(暂定),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答辩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3)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研究生指导教师建议,学院审核并加盖分委会主席章。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人或7人组成(校外专家至少2人),其人1人须为学院学评会委员;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是教授,答辩委员会成员必须是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专家)。
4)答辩委员会委员聘请秘书1人,负责在答辩前一周将学位论文及聘书送交各位委员,并承担答辩会议记录。
5)答辩过程按照《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附件2)执行。
6)答辩结束后,请导师及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填写答辩结果。
根据学校疫情防控要求,疫情结束前不得组织现场集中式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答辩可采用线上会议视频等方式进行。研究生返校后不再组织线上答辩。线上答辩具体要求如下:
1、线上答辩要坚持学术标准与规范,保证真实、公开。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程序等均按照《武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武汉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等文件执行。
2、学位申请人及导师通过学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答辩会组织方案,包括答辩人、论文题目、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时间、地点等,其中答辩地点应注明线上会议平台名称及群号、会议号等,并由学院审核批准,博士研究生答辩信息将在研究生院网站予以公告。学位申请人应提前一周将学位论文(电子版)发送至答辩委员会委员。
3、答辩委员会秘书应对使用的会议平台和录音录像方式、表决方式等进行预演、确认,同时要确认委员熟悉线上答辩、表决使用的平台及流程,确保答辩顺利进行。参加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是在相对独立的空间由自己本人完成答辩。答辩人陈述论文内容、回答问题后暂时离线,答辩委员会对答辩情况进行评价并投票表决。投票可采用电子邮件传送答辩表决票、线上匿名投票等方式。答辩委员会秘书将表决结果汇总后提交答辩委员会主席,并经答辩委员会讨论后形成答辩委员会决议。之后答辩人回到会场,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当场宣布答辩结果。
4、答辩委员会秘书要留存答辩全过程录音录像,做好答辩各项记录,在学位申请表格内填写答辩记录与答辩委员会决议,后期补上相关人员签名后存档。如因网络技术等原因答辩中断,可重新安排时间进行答辩。答辩要保证质量,保持公正,特别强调研究生通过论文答辩后,要根据通讯评审专家、答辩委员会委员的意见与建议,对论文进行全面修改,确保学位论文质量,并提交论文修改报告(见附件9),修改报告和学位档案一起存档。
7.档案材料整理
6月3日前将以下所有材料递交到办公室:
1)博士学位申请表一份,内含论文评阅书3份和表决票5张或7张,用胶水粘贴好;
2)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一份;
3)博士学位课程综合考试表一份;
4)研究生毕业登记表一式二份;
5)攻博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装订本1本(A4)。内容包括封面、目录、发表文章和参与科研项目附录,其中发表文章要求包括检索页、文章封面、目录和全文,如有多篇文章,文章粘贴顺序应与“博士学位申请表”第3页所填文章顺序相同;
6)提交由校图书馆学位出具的已收到学位论文1本和电子版的回执(由学生本人去图书馆办理);
7)博士学位简况表中、英文各1份;
8)博士学位论文4本;
9)“博士学位申请表”中(1,3)(4,7)页用A3的纸正反两面复印(13份);
10)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一式三份。
三、其他说明
1.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完成学位论文的同学,按学校规定,可适当顺延论文评审与答辩时间,待学位论文完成后再组织预答辩,论文查重、送审及答辩相应推迟,不受上述时间节点影响。学校将视情况增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授予学位。延期答辩具体时间节点由学校视情况增开的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时间决定,并通知相应博士研究生。
2.申请表中的博士学位申请报告要包括按培养方案已完成全部课程,取得全部学分,成绩优良,参与了XX科研项目,并公开发表了XX篇文章,其中被检索XX篇,学位论文XX已完成,特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3.表格签署的时间应符合流程程序。
4.所有的材料均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5.提交学院所有的材料不允许用订书机装订,线状或胶装完整。
附件:1.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
2.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
3.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
4.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
5.武汉大学2020年博士学位申请表
6.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审”申请表
7.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评审材料提交格式要求
8.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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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