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各单位:
根据武汉大学《关于2019年放暑假及做好暑期相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学院暑假放假有关事项及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暑期假期时间安排
2019年7月21日至8月31日为学校放暑假时间。
在校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于7月21日(星期日)开始放假,9月1日(星期日)返校注册,9月2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2019级普通本科生新生于8月23日(星期五)报到注册,8月24日入学教育、体检,8月25日—9月7日军训。2019级研究生新生于8月31日(星期六)报到注册。
除普通本科生、研究生新生之外的其他新生和进修教师的报到注册时间由主管单位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安排不要与普通本科生、研究生新生相同。
二、教职工休假时间
7月22日(星期一)至8月21日(星期三)期间,教师带薪休假,管理人员和其他职工轮休。8月22日(星期四)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
二、做好学院暑假工作及安全工作的要求
1、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休假的时间规定,凡擅自提前离校或逾期返校者,以旷课或旷工论处,系(室)主要负责人外出应向学院报备。党政办公室、实验中心(室)要严格管理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假期轮休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暑期安全和保密工作的职责。党政办和实验中心(室))将暑假管理人员和实验技术人员值班安排表在7月17日前报备学院。
2、学院各单位要根据学校要求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学院定于7月18日(周五)下午学院组织进行全院大检查。各实验中心(室)要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有毒、易制毒危化品、气体钢瓶存放点和用电安全等方面和重要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暑假期间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切实对实验室安全负责并安排值班。对不开放和使用的实验室要停电、停水,关闭门窗,加上封条。开放的实验室要有专人值班负责安全工作;实验室、研究室内禁止夜宿。
3、放假前,学院各单位要组织师生员工进行一次安全教育。重点要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要教育留校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师生员工要注意防火、防盗、防骗,做好防洪防灾工作,确保人生财产安全。
4、学院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学院公用房管理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将公用房转借转租院外单位和个人,禁止在公用房内从事与其用途不符的违规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校纪校规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假期期间严格执行学校有关保密工作要求和管理规定。
6、师生员工在暑假期间探亲访友、旅游或出差要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特别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交通安全,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暑期学生实习实践活动要落实安全管理措施,带队教师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各单位将暑假期间不在汉的教职工名单及联系方式与7月18日前报学院党政办公室备查。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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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