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有关规定以及博士生招生选拔的相关要求,为做好学院以“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院领导小组”):由学院院长、院分党委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和分党委副书记组成。院领导小组以集体决策方式,全程监督。
(二)候选人审查专家组:由招生领导小组成员及一级学科博士生指导教师代表组成,配纪委秘书1名,以集体决策方式确定候选人名单,全程监督。
(三)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包括由报考导师在内的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定。报考导师不担任组长,另安排记录员1名。
二、招生导师
(一)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二)符合招生导师资格的博士生指导教师每年以“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的人数原则上为1名(含硕博连读及直博生),并列入学院年度招生总指标。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考生须具备《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中规定的报名条件。
四、招生方式
2019年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提交材料、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五、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含2019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一)时间:2018年11月19日—12月14日
(二)流程:详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六、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在2018年12月28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
七、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
时间:2019年3月2日(暂定)上午8:30-11:30。
地点:武汉大学(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请于考试前一周在网报系统自行打印)。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除须满足“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外,以SCI论文申请外语免试的考生,须为所提交论文的第一作者,且该论文的期刊应为本专业领域的主流期刊,并于2018年12月14日前公开发表。所有获得外语免试资格的考生,在后期考核成绩计算时其外语成绩将统一按学院确定的外语合格线分数进行核算。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18年12月14日)向学院邮寄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申请表的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八、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在2019年3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送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一)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二)《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三)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四)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
(五)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六)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论文进展情况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除第(四)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九、确定候选人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通过其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申请者自我评价和研究计划等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审查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十、现场确认
时间:2019年3月—5月
地点:武汉大学研究生院
现场确认具体要求,详见 “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十一、综合考核
学院设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设笔试及面试,对学生学术道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一)综合笔试。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等,综合笔试科目为数值分析、弹塑性力学(或流体力学),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值100分。
(二)考生提交本人教育背景、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的报告(一式13份),并以PPT形式加以阐述,时间不超过20分钟。考核专家组认真进行评价,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质。
(三)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学术道德、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每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成绩核算
按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占40%和综合考核成绩占60%核算,依次排序,以此作为录取的依据。综合考核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核成绩=0.5×综合笔试成绩+0.2×考生提交报告成绩+0.3×面试成绩
总成绩=0.4×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0.6×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不予录取。
按学校规定收取综合考核费180元,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及安排详见后期学院网站公告。
十二、录取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并充分尊重导师本人意见的基础上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2019年,全日制计划不招收定向就业生。
十三、其他
(一)候选人名单及拟录取名单等将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候选人不得参加综合考核,不得录取。
(二)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失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如遇特殊情况,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学校研究生院批准后执行。
十四、信息查询咨询
(一)信息查询
有关招生专业目录、导师及学院联系方式、报名、考试、体检、录取等方面的信息,将
及时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b.whu.edu.cn/recruitWeb/)、研究生院主页(网址:http://www.gs.whu.edu.cn)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二)信息咨询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68776173
邮寄地址:开云手机在线登陆入口(中国)集团有限公司 工学部明珠园4315室 王老师 (快递信件上请注明“报考博士申请材料”字样,建议使用顺风快递或邮政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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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19日